在莞獨居香港老人尋得“監護人”

來源:東莞時間網 2019-08-05 07:48:11 記者:李金健

跨境養老公證服務 新華社圖

“假如我病倒住院做手術,誰幫我簽字?”這是日前香港獨居老人陳先生向東莞市東部公證處副主任楊曉科吐露的心事。對此,東部公證處引入意定監護等公證服務方案,選定好友吳先生成為其“監護人”,解決了陳先生的後顧之憂。

破解在莞香港老人“老無所依”的現實困境

陳先生在莞投資辦廠近30年,早年一心忙事業,與妻子常年分居,夫妻感情日漸疏遠,兩個女兒定居國外。近年和妻女幾乎沒有來往,讓陳先生心憂身邊沒有可依靠和託付後事的親人。

“如果我昏迷需要搶救,誰給我簽字,我離世後誰幫我安置骨灰等身後事?”陳先生對楊曉科說。

“這是個新問題,在以往的公證事項當中很少遇見。”楊曉科說,為此東部公證處將陳先生的困惑在會上討論,集思廣益,並從《民法總則》找到法律依據和解決路徑。

“通過意定監護協議,可實現陳先生根據自己的意願,選定監護人。”楊曉科解釋,意定監護協議也稱委託監護,指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的形式確定自己在“失智、失能”後的監護人。這份監護協議,也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願通過單方聲明的方式進行撤銷。

對於監護人的問題,陳先生心裡早有人選,就是好友吳先生。對此,公證員也當面了解吳先生的想法,並經多方調查及綜合考量,吳先生被選定為陳先生“意定監護”的人選。

日前,東部公證處通過“意定監護”再加遺囑以及一些相關配套的資金監管協議,最終解決了陳先生的心事。

陳先生開心地表示,現在可以安心在莞養老了。

探索跨境養老的有益嘗試

楊曉科表示,上世紀90年代,東莞躋身“世界工廠”,大量港澳人士來莞創業,為東莞發展作出巨大貢獻。經過多年打拼,他們對東莞產生了深厚認同感,很多人在年事漸高後,選擇在莞養老。然而,如何讓老人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是個現實的問題。

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法學博士後丁朋超認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探索推進在廣東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在教育、醫療、養老、住房、交通等民生方面享有與內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接下來,如何加強跨境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銜接,創新機制實現要素資源共享互利,是各方需要破解的問題,東莞公證機構推出港澳居民跨境養老公證服務,是對灣區時代跨境養老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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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證機構積極探索完善“綜合性公證養老”服務

近年來,香港人口老齡化趨勢逐漸明顯,因內地生活條件有大幅改善,越來越多的香港老年人談及到內地養老、治病。從東莞公證機構日常接受諮詢來看,有意到內地養老的人雖多,但付諸行動的並不多,究其原因主要在於普遍擔憂萬一“失智”“失能”後,沒有監護人在身邊立即提供照顧。針對這一情況,東莞公證機構積極探索完善“綜合性公證養老”服務,通過幫助他們解決養老中可能遇到的一些現實阻礙,幫助解除他們的顧慮。

(一)“綜合性公證養老”服務內容

主要針對以下事項為老年人提供相應的公證法律服務:為老年人起草家庭日常法律文書;養老方面,確定監護人、選擇養老機構、遺贈養老等;老年人再婚,進行夫妻婚前財產約定、分析家產、離婚協議等;老年人的監護問題,如意定選擇監護人、辦理財產託管協議;老年人財產傳承,如遺囑的設立、保管、執行和遺產分配、繼承、遺贈扶養協議、代辦事務等;老年人的公益行為,如遺體捐贈、設立基金等,以及提供家庭糾紛調解等。

(二)東莞公證機構提供“綜合性公證養老”服務的方式

1.“代立”,公證處根據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幫助個性化定制老人的遺囑、意定監護協議、夫妻財產約定、日常家庭法律文書等,並出具公證書。

2.“代管”,公證處對遺囑、監護等相關文件以及養老資金進行保管,尤其涉及養老資金完全按老人的意願安排使用,確保資金的絕對安全和老人養老的絕對可靠。

3.“監督與執行”,公證處可以接受老人的委託,對遺囑、監護等提供執行或者監督等法律服務,以公證機構的公信力為擔保,執行監督每一份養老公證的履行,真正將每位老人的心願落到實處。

首席記者 李金健

責任編輯:唐嘉駿